九、西哥特人在西班牙的建国和施政作为

西哥特人将绝大部分高卢所有权舍弃给克洛维,但是他们的损失在轻易的征服行动中获得丰硕的补偿,能够安全享有西班牙的行省。哥特人开始建立君主国家,很快并吞加利西亚的苏伊威王国,使现代的西班牙人仍旧能满足民族的虚荣心,但是罗马帝国的历史学家既没兴趣也无义务,追述他们编年史上琐碎而贫瘠的记载。(黑暗时代的西班牙何其不幸,法兰克人有图尔的格列高利,撒克逊人或盎格鲁人有比德,伦巴第人有保罗·沃尔尼弗瑞德,但是西哥特人的历史之中,包括塞维尔的伊希多尔和比克拉的约翰所著的编年史,不仅篇幅简短,而且内容不够完整。)高耸的比利牛斯山脉将西班牙的哥特人与其余的人类隔绝,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规章制度与一般日耳曼部族的相同之处,已经有所说明。我预先在前一章提到有关教会的重要事件,就是阿里乌斯教派的灭亡以及犹太人受到的宗教迫害,下面仅叙述若干有关西班牙王国的民事和教会制度的有趣情节。

法兰克人和西哥特人从偶像崇拜和异端邪说改信正统教义以后,决心对迷信与生俱来的灾祸和无意获得的福祉,表示出同样顺服的态度。但是法兰克王国的高级神职人员早在墨洛温王朝绝灭以前,就已经腐化成为战斗和狩猎的蛮族。他们对宗教会议的用处抱着藐视之心,忘记自制和守贞的戒律,把僧侣修道誓约的公益置之不顾,情愿沉溺于个人的野心和奢华之中。(上述这些事件是圣卜尼法斯的怨言,他是日耳曼的使徒以及高卢的改革者。圣卜尼法斯惋惜这80年的放纵和腐化,似在暗示于公元660年时,蛮族可出家当教士。)西班牙的主教洁身自爱所以才能获得大众的尊重,他们紧密团结就能掩盖所犯的恶行,稳固在尘世的权威。教会有合于情理的纪律规范,就能用和平、秩序和稳定引导政府的作为。从第一个信奉正教的国王雷卡瑞德,到不幸的罗德里克再到随后接位的威提札,连续召开16次全国宗教大会。6个大都市托莱多、塞维尔、梅里达、布拉加、塔拉戈纳和纳博讷,分别由资深总主教担任主席,会议由所属主教组成,如果自己不能参加也可派出代表,同时要留下一个位置给最神圣最富有的西班牙修道院院长。在前三天的会议中,大家热烈讨论教会有关教义和纪律的问题,俗家人士不得参加他们的议程,而这些过程都在庄严的仪式下进行。第四天的早晨打开大门,迎进皇宫的高阶官员、行省的公爵和伯爵、城市的法官和哥特贵族,经由人民的同意批准天国的教令。省民大会也采用类似的规定,授权年度宗教会议听取人民的诉愿,可以补救受到冤屈的判决。

西班牙的教士发挥出极大的影响力,支持贵族阶层的控制。主教和内卫军受到基本特权的保护,那就是不得罢黜、入狱、刑求或处死他们,除非经过同侪自由而公开的审判,才可以处以流放或籍没。

在托莱多召开一次立法会议,对于从残暴的尤里克到虔诚的伊基卡,连续几位哥特国王所编纂的法典,进行审查以后加以核定。长久以来西哥特人满意于祖先遗留下的极为简陋的习惯法,纵容阿基坦和西班牙的臣民仍旧享用罗马法。经过几个世代在技艺、政策和宗教方面的改进,激励他们模拟或取代外来的制度,拟定有关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典,施用于人数众多而又团结合作的民族。同样的义务和特权颁授给西班牙君主国的各民族,征服者在不知不觉中抛弃条顿土语,情愿接受平等所带来的约束,提升罗马人的地位,让他们共享自由的权利。在西哥特人统治下,这种公正无私的政策所产生的优点,由于西班牙所处的特别位置而得以发扬光大。基于宗教方面无法妥协的差异,省民长期与阿里乌斯教派的主子形成离心离德的局面。等到雷卡瑞德改变信仰,才破除正统教会所秉持的成见。无论是大西洋还是地中海的海岸地区,仍然为东部皇帝所有,他们在暗中煽动不满的民众,要除去蛮族加在身上的枷锁,极力鼓动他们要维护罗马公民的名声和尊荣。要让产生疑虑的臣民保持忠诚,最有效的方式是使他们自己相信,他们在叛乱中所冒的风险,大于他们从革命中所获得的好处。人类的天性是去压制自己痛恨和畏惧的人,一个与此相反的体系所表现的睿智和仁慈,使人不得不衷心钦佩和赞扬。(西哥特人的《法典》一般分为12卷,经过波克订正以后发行,孟德斯鸠校长对这部书的态度非常苛刻。我并不欣赏这种风格,我也厌恶迷信,但是我必须说,这套民事法律体系展现了社会更为文明和进步的状况,勃艮第人甚至伦巴第人都没有达到这种程度。)